2023年生命科学学院(南医)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

时间:2023-07-07浏览:10


2023年生命科学学院(南医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



时间

流程任务

注意事项

92-99

学校启动2023年冬季申请学位预登记,申请人员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学位管理”-“论文管理”-“学位申请”提出申请,并完成科研成果录入和开题报告上传。

1.未按时提交申请者视为放弃此次学位申请。(导师不需要审查)

2.“系统”中科研成果必须填写,没有网页链接请上传原件完整扫描件。

918日前

1.学院完成学位申请人员资格审核,并将审查结果在官网公示5天。

2.学院将学籍卡(一式2)、预答辩意见书提交至研究生院。

1.各类别研究生资格审查的具体内容见附件2

2.科研成果必为正式刊发,网络上无法查询的需提供原件。

3.审查结果由学院录入系统。

4.审核不通过者,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5.学院公示内容见附件3,需按要求公示。

919-923

1. 申请人员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拟送审学位论文;导师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前审核结束。

2. 学校进行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抽查。

1. 送审论文应为完整版论文,不得体现导师姓名、本人学号及姓名。(原创性声明和授权声明、答辩委员签名、致谢等模块先删除,等最终版论文再完整附上)

2. 学位论文所含各类附件须与正文合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文件名为“学号-姓名”,不超过10M

3.论文摘要TXT格式同时上传;博士自评表艺术创作作品链接文本须上传至“系统”中“附件”。

4.上传后即刻下载确认版本是否无误。

924

1.学院对拟送审论文进行复制比检测。

2.检测报告和检测结果由学院导入系统,供师生查询。

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详见《通知》正文。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学院可取消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报学校审批,按肄业处理。

925-26

学校审核论文文本复制比检测结果。

1.学院检测工作结束,学生不能再更新上传论文。

2.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926-27

研究生院随机抽取学校盲审名单并公布。

送审方式分为学校盲审和学院盲审两种,具体按相关规定执行。

927-1115

学位论文送审

学校盲审由研究生院负责送审,学院盲审由学院负责送审。

1115

1.研究生院公布学校盲审评阅结果结果。

2.研究生根据评阅意见对论文修改,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专家评阅意见落实及修改情况表》,学院认定修改情况,确定答辩资格。

1.学校盲审和学院盲审未通过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学院应提前将答辩安排录入系统,以便学生和导师查询。有加审论文的学院应根据评审进度安排答辩时间。

1127日前

论文答辩

答辩结束后,学院将答辩结果录入系统。

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相关学位材料。

应提交的学位材料见附件4,请务必按要求执行。

1211600

1.1130日前申请人员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终稿论文

2.12116:00导师进入系统完成对论文的审核

  1. 上传后即刻下载确认版本是否无误。

  2. 终稿学位论文由导师审核通过后不可修改、变更。

3.学位论文电子档应附上带签名的授权声明书(除开题前申请保密的论文,其余勾选“不保密”)和原创性声明书扫描件。

4.论文版本应与提交给图书馆的论文版本一致,纸质版应与电子版一致。因提交版本错误或逾期未提交产生的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124-5

学校对学位论文终稿开展文本复制比检测。

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12月中下旬(待定)

学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学位授予名单。

学位授予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相关通知及表格、附件下载详见: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冬季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