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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生命科学学院(南医)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

时间:2023-01-05浏览:25



时间

流程任务

注意事项

224-31

学校启动2023年夏季申请学位预登记,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学位管理”-“论文管理”-“学位申请”提出申请,并完成科研成果录入和开题报告上传。

1.未按时提交申请者视为推迟申请学位。(导师不需要审查)

2.科研成果必为正式刊发,网络上无法查询的需提供原件。“系统”中科研成果不可为空。

319日前

1.学院对“系统”中提交申请人员进行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网上公示5天。

2.学院将学籍卡一式2份、博士预答辩意见书提交至研究生院。

1.各类别研究生资格审查的具体内容见附件2

2.科研成果审核实行网上查证或查看原件由学院自行决定,凡网上不能查证者需查看科研原件。

3.审查结果由学院录入系统。

4.审核不通过者,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5.学院公示内容见附件3,需按要求公示。

 321-327


1. 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拟送审学位论文;导师需在321-328下午4前审核结束。

2. 学校进行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抽查。

1. 送审论文应为完整版论文,不得体现导师姓名、本人学号及姓名。(原创性声明和授权声明、答辩委员签名、致谢这些模块可先删除,等后面最终版论文再完整放进去)

2. 送审论文的附件须与正文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文件名为“学号-姓名”,不超过10M)。

3.同时上传论文摘要TXT文件,博士自评表与艺术创作作品链接文本需上传至附件。

329-45



学院对拟送审论文进行复制比检测。


检测报告和检测结果由学院导入系统,供师生查询。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学院可取消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报学校审批,按肄业处理。

47-10

学校审核论文检测结果

1.学院检测工作结束,学生不能再更新上传论文。

2.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学校文件执行。

411

研究生院随机抽取学校盲审名单并公布。

送审方式分学校盲审和学院盲审两种,具体按文件要求。

412-525

学位论文送审

学校盲审由研究生院负责送审,学院盲审由学院负责送审。

525

1.研究生院公布学校盲审结果。

2.研究生根据评阅意见对论文修改,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专家评阅意见落实及修改情况表》,学院认定修改情况,确定答辩资格。

1.学校盲审和学院盲审未通过者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2.学院应提前将答辩安排录入系统,以便学生和导师查询。有加审论文的学院应根据评审进度安排答辩时间。

61日前

论文答辩

答辩结束后,学院将答辩结果录入系统。

65日下午4点前

1.64日前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最终版论文。

2.65日下午4点前导师进入系统完成对论文的审核。

  1. 论文版本应与提交给图书馆的论文版本一致,纸质版应与电子版一致。因提交版本错误或逾期未提交产生的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2. 纸质版论文须作者和导师签名,论文电子档应附上带签名的授权声明书(除开题前申请保密的论文,其余勾选“不保密”)和原创性声明书扫描件。

66-7

学校对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

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学校文件执行。

61日前

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相关学位材料。

应提交的学位材料见附件4,请务必按要求执行。

6月中下旬(待定)

学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学位授予名单。

学位授予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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