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现制定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二)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做好本学院复试、调剂、录取过程中的督查工作,监督、检查本学院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工作。
(四)学院按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五)对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以及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和责任,确保复试程序的正常运行和复试标准的统一,提高复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六)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及其结果负责,并负责解释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
三、复试基本要求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参加复试。推免生及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申请入学者可不再参加复试。
(二)统考生应符合《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的要求方可参加复试。
(三)为了提高复试的有效性,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各专业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差额比例为1:1.2。
四、一志愿考生复试
(一)学院第一次复试:时间为3月27日-28日。具体复试流程及补充通知请关注学院网页(http://life.fjnu.edu.cn/)通知,复试对象包括所有拟录取考生(含统考生、调剂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复试费,并按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参加复试。
(二)3月26日下午2:30考生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核。3月27日上午8:30开始复试。
考生以报名信息为准,在复试时提供以下材料:
1.往届本科毕业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复试费缴纳成功页面截图;
2.应届本科毕业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复试费缴纳成功页面截图;
相关材料下载:http://yjsy.fjnu.edu.cn/wdxz/list.htm
复试费缴纳方式:考生于复试前(学院确定复试名单或考生接复试通知一个工作日后)网上缴纳复试费(130元/生,见缴费说明http://yjsy.fjnu.edu.cn/e1/ae/c9815a188846/page.htm)。考生可于2019年5月3日-11日上班时间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复试费发票,逾期不再保留。未参加复试的考生,其缴纳的费用将于此期间退回原网银账户。
享受国家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将加分项目相关材料和本人申请书提交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由招生办公室通知我院对其初试总成绩进行相应加分。
对持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三)复试通过拟录取的考生由学院统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发布待录取信息。
(四)待录取考生体检时须持身份证、准考证、一寸照片及体检费。
五、调剂复试:
4月15日前,根据招生实际情况开展一次或若干次调剂复试工作。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院招生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一)调剂程序
1.考生登陆研招网,填报调剂意愿,经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复试;
2.复试程序参照一志愿考生复试。
3.复试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发出“同意待录取”的通知,并经考生网上确认。
4.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
(二)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类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单考生不能参与调剂。
6.“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研究生招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调剂政策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8. 本学院规定的调剂接收条件。
(三)调剂考生在复试时应向学院提交的材料:
1. 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调剂申请表》原件、《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2.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3.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电子证书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4.个人简历;5.获奖证书复印件;6.外语过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7.复试费缴纳成功页面截图。8、考生在复试时,需参加学院组织的体检,或提供2018年10月以来我校医院或报考单位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相关材料下载:http://yjsy.fjnu.edu.cn/wdxz/list.htm
(四)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六、复试内容及复试方式
(一)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2)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
(3)人文素养。
(4)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可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其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也可在复试考查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
(二)复试主要方式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主要方式如下:
1.笔试
以考核专业综合素质为主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参照《福建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各专业复试小组根据专业要求组织考核,具体考核方式和要求请关注学院网页(http://life.fjnu.edu.cn/)通知。
3.面试
(1)复试小组成员将对每位考生的现场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评分。
(2)复试现场将全程录音、录像;
七、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专业素质和能力6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1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的成绩应40分。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心理测试及体检除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心理测试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
(三)复试完毕后及时公布复试成绩。
八、体检
一志愿考生持身份证、一寸照片及体检费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校医院参加体检。调剂考生在复试时,需参加学院组织的体检,或提供2018年10月以来我校医院或报考单位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页文档下载区。
九、录取办法
(一)学院在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业务水平、专业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及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根据“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录取工作。
(二)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在招生计划内(区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计划)依次录取。其中,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3.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4.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
(四)被录取的新生(推免生除外)因工作需要,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一般为1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及期满入学按照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十、录取类别
(一)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除“少干计划”外,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二)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须于5月16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各学院党委(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其中往届生应按照要求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院党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月31日),否则不予录取。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于5月16日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寄达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
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定《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一、招生计划管理
(一)学院可根据生源实际对本单位的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合理的调整,但拟录取数不超过学院的总招生计划数,调整招生计划时将及时对外公布。
(二)今年拟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及推免生均包含在下达的2019年招生计划内。
(三)学校根据工作进程安排及各学院完成招生计划情况,对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难以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收回,重新分配。
十二、录取审核程序
(一)学院及时将《拟录取审批表》等材料送交研究生院审核并集中保管;考生报考材料及其它复试材料、音像介质由学院保存3年备查。
(二)研究生院将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三)学校根据教育部录取检查结果、调档情况及合同签订情况向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三、学费与奖助体系
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参阅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院将根据学校和本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在复试环节中注意考察推荐2019年硕士研究生新生的各类奖助学金人选,重点考察初、复试成绩和品德表现及入学前的突出成绩等情况,确保评选质量。
十四、招生纪律
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校纪委、监察处将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违反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学院和个人,将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
学院招生咨询、监督电话:0591-22868214(院办)
校招生监督电话:0591-22867434(校研招办),22867115(校监察处)。
十五、本办法如与福建师范大学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福建师范大学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生命科学学院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