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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高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函

时间:2021-10-11浏览:703

当前,我省疫情防控进入扫尾阶段,全域实现中高风险地区清零。为因应疫情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学校防控策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10月10日,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福建省教育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高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函》,就做好高校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如下:

一、杜绝松懈心态。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零新增不等于零隐患,仍需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校应继续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二、及时调整防控策略。要准确研判当前疫情形势,及时调整学校防控策略和措施,从本土疫情正在发生、中高风险地区、应急响应状态等调整为常态化防控状态,恢复常态化下疫情防控措施。尤其是在校门管控上,应在坚持无关人员不得入内,做好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绿码等常规措施的同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便捷的师生员工进出校门管理机制。

三、落实常态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学校秋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要求,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压实防控责任,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四、做好教学管理。原暂缓返校的师生可根据属地及学校实际情况有序安排返校。尽快安排返校恢复线下教学的课程教学和学习计划,提高教学工作的针对性,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严格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好晨午(晚)检、因病缺勤追踪登记、传染病疫情报告、健康管理、通风消毒等制度,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

六、落实疫苗接种和常态化核酸检测制度。推进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师生员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实现应种尽种。继续严格落实师生员工常态化核酸抽检制度,各校可根据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校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加密重点岗位、重点人群检测频次,对于重点人员、学校后勤人员等至少做到一月一测。

七、坚持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公共卫生间等重点场所清洁消毒、通风换气。落实学校健康教育,定期对师生员工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师生员工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引导师生员工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增强多病共防意识,做好秋冬季校园常见传染病的宣传防控工作。

八、加强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充分发挥学校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咨询室和各种宣传平台媒介的作用,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准确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做好学生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