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时间:2018-03-20浏览:3633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现制定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学院复试领导小组:

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学科带头人、指导教师、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分党委纪检委员组成,成员不少于5名。

三、复试基本要求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含统考生、往年保留入学资格今年返回生(下称“保返生”)、调剂生)均应参加复试。推免生可不再参加复试。

(二)统考生应符合《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的要求方可参加复试。

(三)为了提高复试的有效性,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各专业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学术型研究生差额比例为11.2,专业型研究生差额比例为11.6

四、一志愿考生复试

(一)学院第一次复试:时间327日、时间328,具体复试流程关注学院网页通知;复试对象包括所有拟录取考生(含统考生、保返生、调剂生),考生应按照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复试费,并按要求参加复试。

复试费缴纳方式:考生于复试前(学院确定复试名单或考生接复试通知一个工作日后)登陆我校财务处网银缴费系统(https://cwcwsjf.fjnu.edu.cn/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均为本人身份证号)缴纳复试费(130/生)。考生可于201853-11日上班时间到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复试费发票,逾期不再保留。未参加复试的考生,其缴纳的费用将于此期间退回原网银账户。

(二)学术型硕士:326日下午2:30考生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核,327日参加各专业小组复试。教育硕士:327日下午2:30考生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核,328日参加专业复试。考生以报名信息为准,在复试时提供以下材料:

1.往届本科毕业生:二代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现实表现情况表》、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复试费缴纳成功页面截图

2.应届本科毕业生: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现实表现情况表》、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复试费缴纳成功页面截图

相关材料下载:http://yjsy.fjnu.edu.cn/wdxz/list.htm

享受国家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将加分项目相关材料和本人申请书提交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由招生办公室通知我院对其初试总成绩进行相应加分。

对持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三)学术型硕士:328日上午7:30旗山校区师大医院,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一寸照片及体检费参加体检。教育硕士:329日上午7:30旗山校区师大医院,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一寸照片及体检费参加体检。

五、调剂复试:

(一)复试时间:415日前,根据招生实际情况开展一次或若干次调剂复试工作。

(二)调剂程序

1.考生登陆研招网,填报调剂意愿,经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复试;

2.复试程序参照一志愿考生复试。考生在复试时,需参加学院组织的体检,或提供201710月以来我校医院或报考单位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要求详见附件);

3.复试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发出“同意待录取”的通知,并经考生网上确认。

(三)调剂具体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类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单考生不能参与调剂。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调剂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8.调剂到学术学位专业的考生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外国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或成绩不低于426分)。个别具有特长或特殊培养潜质的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可适当放宽条件。

9.不接受以下考生调剂:

1)成人教育(成人脱产、业余、夜大学、函授、电视教育,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专科毕业生、党校学历者。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除外。

2)未上研招网填报调剂志愿者;

3)不符合教育部其他调剂要求者。

(四)调剂考生在复试时应向学院提交的材料:

1.《调剂申请表》、《现实表现情况表》;2.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3.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及学历(应届生为学籍)验证报告复印件;4.个人简历;5.获奖证书复印件;6.外语过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7.复试费缴纳成功页面截图。相关材料下载:http://yjsy.fjnu.edu.cn/wdxz/list.htm

(五)专业学习方式变更(即全日制考生转非全日制录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转全日制录取)的考生,按照调剂程序进行申请。

六、复试内容及复试方式

(一)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包括考生单位对考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鉴定,以及对考生人事档案的审查(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调人事档案)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二)复试主要方式

1.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参照学校文件要求,各专业按照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具体办法参照《生命科学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流程》。

2.面试

1)每位考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现场作答情况进行评分。

3)每个考生的作答情况要做好记录,复试现场将全程录音、录像;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统一评定标准。

七、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专业素质和能力6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1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的成绩应40分。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除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

(三)复试完毕后及时公布复试成绩。

八、录取办法

(一)学院在对考生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专业思想、身体健康状况和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根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完成录取工作。

(二)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在招生计划内(区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计划)依次录取(推免生、保返生只签署录取意见,不参与排名;与省内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研究生招生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排名单列)。其中,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3.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4.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

(四)被拟录取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因工作需要,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一般为1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430日前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学校审核通过后签订《保留入学资格协议书》,逾期不予受理。

九、录取类别

(一)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二)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须于516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各学院分党委,否则不予录取。考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人事档案所在保管机构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31日)。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于516日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寄达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

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定《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录取审核程序

(一)学院在规定时间将《复试、录取审批表》(研招办统一打印)送交研究生院审核:考生报考材料、《复试评定表》、《复试记录》,及其它复试材料、音像介质由学院保存3年备查。

(二)研究生院将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三)学校根据教育部录取检查结果、调档情况及合同签订情况向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一、学费与奖助体系

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参阅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十二、招生纪律

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校纪委、监察处将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违反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学院和个人,将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校监察处招生监督电话:0591-22867115(监察处)。

十三、本办法如与福建师范大学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福建师范大学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生命科学学院

2018.3.15

现实表现情况表.doc调剂复试申请表.doc体检项目要求及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