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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关于邀请校外专家来院作学术报告的管理办法

时间:2019-10-21浏览:1019

为更好地营造我院学术氛围,通过请进来方式,邀请国内外高级别专家、学者来学院开设讲座报告,开阔师生的学术视野,特制订本办法。

邀请校外专家来院作学术报告的流程如下:

1.邀请者填写《生命科学学院邀请校外专家学术报告申报表》;

2.学科与平台建设办公室提交学院审核;

3.审核通过后,学科与平台建设办公室与邀请人对接讲座开设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务。

省部级及以上人才或核心学术期刊副主编及以上人员,来学院做学术报告,学院承担往返机票等交通费,承担相应标准住宿费,承担相应标准讲座费。邀请者至少提前一周向学院提出书面报告,每人每年最多可邀请2场学术报告。

附件:生命科学学院邀请校外专家作学术报告申报表师大生科〔2019〕17号:生命科学学院关于邀请校外专家来院作学术报告的管理办法.doc


福建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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