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实验室安全

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18-12-25浏览:1047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专门成立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由实验室主任兼组长,组员由副主任和实验室秘书组成,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和措施的落实。

    二、实验室有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的基本设备和措施,实验室“四防”工作,全室人员,人人有责。

    三、实验室水、电路以及气体管道布局安全、规范。定期检查室内线路,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特别对损坏、老化的线路和电源插座要及时更换。

    四、加强实验室防火措施。实验室配备的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按工作间落实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有权监督各种不安全因素与行为。除实验所必需的加热设备外,不得在实验室内使用其它加热设备。离开实验室要关闭总电源开关。

    五、非本实验室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先征得相关研究室责任教授许可,并报实验室秘书备案(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制作临时出入磁卡)。外来人员应遵守实验室相关规定,如有违规行为,被访者应负连带责任。

    六、各研究室要指定安全管理责任人(专管教师和安全管理员),负责监督落实本研究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每天应有值班人员负责各研究室的安全、卫生,并在下班前检查和督促关好门窗,切断水源和电源。

    七、凡在实验室工作的一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室内各项规章制度。实验室对此奖惩分明。

    八、实验室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第一。研究生进实验室工作前,必须由导师负责进行安全教育。

    九、实验室各房间钥匙由各研究室责任教授指定配备,妥善保管个人钥匙,不得私自配钥匙。

    十、不得在实验室内存放食品以及实验以外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在实验室内吸烟。

    十一、学校统一规定的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本实验室同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