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建师范大学成果转化项目立项流程:
1、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填写“横向项目申请登记表”。【项目、任务来源选填“成果转化”】
2、项目成员若非在编人员,需要先登记外来人员提交,通知科研秘书审核。【项目成员应包含成果转化的所有发明人或技术项目组成员】
3、负责人必须填写成员排名第一,上传专利证书扫描件、总经费预算表、合同或协议原件扫描件等附件。
4、登记表提交并通知科研秘书审核。
5、科技处审核。
二、提交纸质材料清单:
1、科技处:
(1)总经费预算表:4份。
(2)到账单(财务处开具):1份。
2、财务处:
(1)福建师范大学科研经费拨款通知(科技处开具):1份
(2)总经费预算表(盖科技处公章):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