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2019年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

时间:2019-04-04浏览:2005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1920号)现制定生命科学学院2019年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

一、 复试工作

(一)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2.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3.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做好本学院复试、调剂、录取过程中的督查工作,监督、检查本学院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工作。

4.学院按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小组。

(三)复试工作的实施

1.所有普通招考考生均应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4月14日、15日进行博士生复试,复试费(130 元/生)由考生在复试前通过网银缴纳。缴费链接:http://yjsy.fjnu.edu.cn/e1/ae/c9815a188846/page.htm

3.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1)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格检查

体检待20199月新生入学后统一安排。考生在学院拟录取前,应向学院提交201810月以来我校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要求详见下载中心http://yjsy.fjnu.edu.cn/wdxz/list.htm)。体检不合格者按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理。

4.复试安排

1)报到:由各复试小组组织,复试前核验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以及成功缴纳复试费的凭证。

2)各专业复试安排

专业

复试内容

复试方式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微生物学

政治思想考核

面试

 4月15日上午

9:30-11:30

理工楼210

专业综合面试

英语口语、听力测试

面试

4月15日上午

9:30-11:30

理工楼213

秘书:张老师

动物学

政治思想考核

面试

 4月15日上午

9:30-11:30

理工楼210

专业综合面试

英语口语、听力测试

面试

 4月15日上午

9:30-11:30

理工楼11#401会议室

秘书:林老师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政治思想考核

面试

4月15日上午

9:00-11:30

理工楼210

专业综合面试

英语口语、听力测试

面试

 4月14日下午14:30—16:30

理工楼1楼海洋研究院会议室

秘书: 赵老师 

5. 复试成绩以 100 分为满分,60 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复试内容及分值:

考核内容

考核方式

所占分值(100分)

思想政治品德

面试

不计分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综合面试

面试

80分

英语口语、听力测试

面试

20分

7.复试程序规范,体现现场记录(包括笔录、录音、录像)、成绩、 评语等。复试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

8.加强对应届硕士毕业生(尤其是两年制应届生)的考核,确认其能在2019 9 月 1 日前获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二、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2.录取人数不得超过下达的招生计划。

(二)录取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将于5月中旬确定、公布);

2.复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各学科专业规定的其他录取条件。

(三)录取办法

1.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 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培养潜质综合判断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在招生计划内(区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计划)依次提出拟录取名单,如出现学科差异较大,指标协调由招生领导小组决定。

2.录取名次以专业为单位按总成绩排定,即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不符合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不予排定录取名次。

  3.客观公正地做好录取工作,录取名单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5个工作日。

(四)录取类别

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学院在确定录取名单的同时,将根据报考信息确定拟录取人员的“学习方式”与“就业方式”,特别是在职人员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于5月29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学院党委(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其中往届生应按照要求在报到时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院党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月31日),否则不予录取。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于5月29日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寄达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协议书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

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定《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指导教师的确定

我院在确定拟录取名单的同时为拟录取考生确定指导教师,并在《2019年博士生拟录取审批表》上注明。

  (六)录取审核程序

1.学院在规定时间将《2019年博士生拟录取审批表》等材料送交研究生院审核并集中保管;考生报考材料及其它复试材料、音像介质由学院保存3年备查。

2.研究生院将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 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3.学校根据教育部录取检查结果、调档情况及合同签订情况向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招生纪律

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确保博士研究生的录取质量,应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校纪委、监察处将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

学院咨询、监督电话:0591-22868214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91-22867434;校招生监督电话:0591-22867115(监察处)。 

四、其他事项

(一)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在复试环节中注意考察推荐 2019 年博士研究生新生的各类奖助学金人选,重点考察初、复试成绩和品德表现及入学前的突出成绩等情况,确保评选质量。

(二)本通知如与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福建师范大学发布研究生院公布的政策为准。

生命科学学院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