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党务人事

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校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03-06浏览:1464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两年来,我校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精神和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切实按照“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掀起了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新热潮。尤其是在学校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过程中,全校广大师生员工同心同德,开拓创新,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评选管理办法(修订版)》,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2014年度校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新起点,把评选活动作为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行动、构建和谐校园的具体实践,展示成果、树立榜样,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形成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奠定坚实基础。

二、评选类别

(一)2013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二)20132014年度文明处室;

(三)20132014年度文明楼;

(四)20132014年度文明宿舍;

(五)20132014年度文明餐厅;

(六)2013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三、评选条件

详见《福建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评选管理办法(修订版)》(闽师委综〔20156号)。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评(311日前)。各单位认真对照《福建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评选管理办法(修订版)》,开展自查自评,并以写实的方式对本单位两年来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二)推荐申报(313日前)。各单位认真填写自查表、申报表、推荐表,并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有关单位审核。同时做好有关支撑材料的整理,以备考评。

(三)考核评审(316日—318日)。校文明委成员单位对送审材料进行审查,并在此基础上,组织考评小组开展考评。考评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个别座谈等方式进行,考评工作日程安排表详见附件。

(四)初审公示(320324)。召开校文明委会议,听取评估小组汇报,对各类表彰对象进行初审,提出拟表彰对象名单,并予以公示,进一步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师生监督。

(五)党委审定(3月底)。校党委常委会听取文明委评选和公示情况汇报,审定表彰对象。

(六)大会表彰(4月初)。召开福建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五、考评范围及评选名额

(一)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对校本部教学实体学院和信息技术学院、协和学院、闽南科技学院。共评出10个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二)文明处室。对机关各部(处)、教师教育学院、各教辅、集团、公司、医院、研究机构、中心等行政机关、教辅部门、研究机构和服务性单位等提出申报的单位进行考评。共评出10个文明处室。

(三)文明楼。每个学院可推荐1栋本专科生或研究生宿舍楼参评文明楼。共评出10栋文明楼。

(四)文明宿舍。面向本专科生、研究生学院级文明宿舍评选,每个学院按学生宿舍总数的1%推荐,共评选80间文明宿舍。

(五)文明餐厅。旗山校区、仓山校区所有餐厅可申报参评。共评选3个文明餐厅。

(六)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各教学实体学院党委可推荐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师生候选人各1名、其余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推荐教职工候选人1名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候选人。共评出校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30名(教职工15名、学生15名)。

六、材料报送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于313日前将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132014年度文明创建工作总结一式10份,文明处室推荐表一式30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30份报送校文明办(旗山校区办公楼703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wmb@fjnu.edu.cn。文明楼推荐表、文明宿舍推荐表一式2份,一份报送校文明办,一份报送后勤服务集团公寓管理中心,电子文档发送至wmb@fjnu.edu.cn。文明餐厅应对照《福建师范大学文明餐厅评比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填写自评分数,一式3份上报后勤服务集团汇总后,报后勤管理处复查审核。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加强领导,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推荐评选的各项工作。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开透明、严谨有序,真正把那些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绩突出、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出来。对弄虚作假的,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评选管理办法(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取消参评资格。

(三)明确目标,扎实推进。坚持重在平时,重在常态,重在过程的原则。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宣传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创建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四)严格纪律,公正评选。考评期间,各单位应保持常态,不搞突击应付,不影响正常工作,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切实为考评组公正高效完成各项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附件:考评工作日程安排表

 

福建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532

 附件:考评工作日程安排表

考评形式

考评单位及内容

时 间

备注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和个别访谈

 

教育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

316上午

本次考评不安排汇报,不作现场反馈。

传播学院、社会历史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旅游学院、体育科学学院、音乐学院

316下午

美术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物理与能源学院、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317上午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地理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软件学院、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协和学院

317下午

海外教育学院、信息技术学院、闽南科技学院

318上午

实地查看

文明处室、文明楼、文明宿舍、文明餐厅复查

318

 

考评时间:上午:8:3010:00(第一场), 10:1011:40(第二场)

          下午:14:0015:30(第一场),15:4017:10(第二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