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人〔2015〕50号
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试行)〉的通知》(闽人社〔2014〕374号)转发给你们。自2014年12月22日起,我校申请晋升专业技术二级岗的人员,除符合《福建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闽师人〔2013〕54号)第五条第(一)点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其岗位聘用条件按此文件执行,请各单位务必认真传达学习。
人事处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