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人〔2015〕2号 各单位: 《福建师范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已于2014年12月31日经学校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从2015年1月1日起生效。《福建师范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将于近期印发。因其中管理业绩奖的部分内容有所调整,需重新申报,经研究,管理业绩奖从2015年1月起暂停发放,待各单位重新申报和职能部门审核后再予以发放,并从2015年1月起补发。 人事处 财务处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