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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新苗同志任我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时间:2021-03-16浏览:1848

根据学校《关于闵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闽师委干〔2021〕2号和《关于林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闽师干〔2021〕1号)通知,付新苗同志任中共福建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委员、福建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