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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结题指南

时间:2019-03-07浏览:3629

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结题指南

(福建师范大学)

    根据《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结题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省基金项目结题相关流程说明
     1、通常情况下,省自然科学基金在项目截止时间前3个月左右即可准备结题材料,不能跨年度结题。结题前,项目负责人务必确认是否符合结题条件(成果完成情况、经费是否正常开支等),项目负责人将需要结题的项目校内编号、财务编号发给学院科研秘书,科研秘书通知科技处计划科夏老师或郭老师,科技处计划科会协调财务处科研财务科做财务决算表,待做好后科技处计划科会通知科研秘书领取经费决算表,并加盖学院公章
2、申报用户(项目负责人)登录福建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 ( 网址 http://xmgl.fjkjt.gov.cn )进行“项目验收申请书填写操作(即填写《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表》,以下简称《验收表》),为提高效率,《验收表》填写可与决算同时进行。
3、验收资料上传:研究工作总结(见附件2)、成果证明材料、项目经费总决算表为必须上传材料。研究工作总结封面加盖学院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承担单位审核意见”由学院填写,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然后扫描成一个PDF版本文件上传;成果证明材料(论文\专利\)每件以一个文档上传;项目经费总决算表需要原件(且加盖学院章)、清晰的扫描件,用手机随意拍照图片将会被退回。
4、项目负责人填写好《验收表》(申报用户)、科技报告(专家账户)后,在系统上提交,并通知申报单位(各学院或相关单位)的科研秘书登陆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审核项目验收申请书”操作。
二、纸质验收材料相关要求

《验收表》经科技厅在管理系统上审核通过、获得验收号之后,申报用户(项目负责人)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材料,《验收表》单独一份、《验收表》+研究工作总结+附件(决算表原件、论文成果等)一份装订一本提交科技处。                

    三、其它事宜
1、请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经费预算以及实际需要,尽快处理好经费报销事宜,以便进行“经费总决算表”填报。
2《验收表》填报注意事宜请查询附件1,请项目负责人根据说明进行相关内容填报。《研究工作总结》模板见附件2
3、为了提高结题工作效率,各单位科研秘书请严格参照“《验收表》填报注意事宜”进行“审核项目验收申请书”操作,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要退回重新填写。
4、若课题组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结题,需在项目到期前半年在网上填报“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变更申请表”,并逐级在系统中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5、校科技处联系人:夏新曙  郭烽丽    电话:22867469 
 办公地址:旗山校区行政楼508    email:kyc@fjnu.edu.cn
    四、说明 

1、本指南只针对省科技厅基础处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面上项目,不适用于其它类别项目。

本指南解释权归校科技处。

 

附件:1、《验收表》填报注意事宜1、《验收表》填报注意事宜.doc

      2、《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工作总结》2、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工作总结(面上青创180109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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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师范大学科技处